(公告编号:学籍异动情况通报2025年第1期)
经核查,2023级电子商务张奇来、2023级工商企业管理郑博仁2024级机电一体化技术黄法胜等12位同学,因未按学费缴纳管理规定,在2025年2月21日前完成学费缴纳义务,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延期缴费申请或说明正当理由。经学校高教办、财务处多次催缴(含通过学习辅导 QQ群、班主任通知、学习平台、系统提醒等),仍未履行缴费义务。
根据教育部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》,明确学生义务:规定“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”是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的义务,明确学生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的,不予注册。
经学校研究决定,现对张奇来等12位同学的学籍予以注销。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,该生不再享有本校在校学生的一切权利,其学籍信息将同步从教育部学信平台移除。
请全体学生严格遵守学校缴费制度,及时行缴费义务。逾期未缴费且未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者,学校将按同等程序处理。
申诉与咨询
如对公告内容有异议,可在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向高教办提交书面申诉材料,逾期视为无异议。
特此公告
联系电话:020-36370218
联系单位:高教办
日期:2025年2月24日
附件:1、取消学籍注册学生名单
2、退学学生名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