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国家资助相关文件通知要求,参照申请助学金审核原则,对已提交申请资料的同学进行综合审核,经学校国家资助小组公平、公正、公开审核,对符合条件受助学金资格的学生名单予以公示。公示时间:2023年10月8日-2023年10月15日公示地点:办公楼一楼公告栏凡对以上名单存在异议的,请在公示期内以来信、来电、来访国家资助办公室反映,反映时应写清或说明异议理由,并报真实姓名、班级和联系电话,以便查证。联系电话:020-36056795联系单位:资助办公室